[新聞]租稅減免 光環失色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跟狗一樣。)時間20年前 (2005/07/14 09: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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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減免 光環失色 ■ 記者 陳美珍 最低稅負制草案出爐了。從草案中可以看出,最低稅負制帶來的效應,不單只是國庫稅 款將可逐年微幅增加,這個機制也將使未來所有新增的租稅減免優勢光環,漸漸失色。 最低稅負制在眾多改革者反對之下,雖然還是納入「信賴保護原則」,不過,財政部放 手過去已承諾的減免,卻沒有鬆開對未來新增減免優惠的緊箍咒。在財政部所擬的所得 基本稅額條例草案中,新增租稅減免不得用來扣減一般稅額與最低稅負的稅款缺口,無 疑將使未來所有新增的租稅減免效益,有等於沒有。 財政部昨天公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的18條條文。其中,第16條立下信賴保護原則的 法據,而第4條則以替代式最低稅負的精神,將新增租稅減免與既有免稅優惠做了明顯劃 分。新增減免稅捐只能夠拿來抵一般所得稅額,應繳的最低稅負差額,再不容許讓甚何 抵稅額有扣減的機會。 這個條文的基本意義,就是要表明在最低稅負的機制下,政府至少要企業繳交最基本的 10%所得稅額。因此,享有投資抵減愈多的企業,一般稅額可以繳得很少,但是藉由最低 稅負還原應納稅負能力的機制下,還是要把兩者的差額補齊。簡單來說,減免愈多,最 低稅負的差額就會愈高。 舉例來說,甲企業按現制的課稅所得,扣除既有與新增租稅減免後的一般所得稅額是100 元,但還原計算最低稅負後,加計包括新增投資抵減或五年免稅等免稅所得,得出的最 低稅負是150元,企業除了要繳100元一般所得稅額,還要再繳50元的最低稅負差額。 假設,甲在施行最低稅負後,拚命爭取到更多的新增減免稅額,讓自己在一般所得稅額 下所需要繳納的稅款降至50元,但是還原回最低稅負制之後,還是要繳150元,應納的最 低稅負差額也從50元上升為100元,新增租稅減免的抵稅功力,幾乎不存在。 對企業來說,過去要求政府以租稅獎勵補貼產業發展的誘因極大,因為減稅減得紮實, 但是未來,最低稅負將會大大稀釋租稅獎勵的效果,只要企業的實質稅捐負擔率低於最 低稅負,要再多租稅獎勵,最後都是枉然。 【2005/07/14 經濟日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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