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工商協進會:超過最低稅負 未分配盈餘勿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又高又帥)時間20年前 (2005/07/20 23:3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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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協進會:超過最低稅負 未分配盈餘勿課稅 ■ 記者謝偉姝/台北報導 工商協進會日前向財政部提出最低稅負制疑問,指目前稅務行政訴訟案件約有60%是因加 徵10%未分配盈餘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起,因此建議財政部,若企業營利事業繳納所得稅已 超過最低稅負,不要再課徵10%的未分配盈餘所得稅。 工商協進會進一步建議,基於兩稅合一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已引起相當行政訴訟案 件,浪費徵納雙方的人力與物力,就長遠之計,財政部應該取消課徵。此外,財政部所 提相關所得稅法修正案,遲未完成立法,為爭取時效,應該將該修正案納入所得基本稅 額條例中。 財政部對此表示,該修正案已經送到立法院審議,修正通過將有助簡化作業,未來也會 在最低稅負制對外說明中,增加上述修正案的相關說明,以消除外界疑慮。 工商協進會是在上周彙整工商界關於最低稅負制意見,並經工商早餐會提出,財政部以 書面作出上述回覆。 目前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批評,主要是起因於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與商業會計 法規定有所出入,致計算過於複雜,財部所擬所得稅法修正案,就是朝商業會計法規定 來處理當年度稅後純益計算方式。 此外,工商界也質疑,財政部所提「尚未屆滿租稅優惠不受以影響」,是所得基本稅額 條例生效前已核准者,或是促產條例所言民國98年前核准減免者不受影響?財政部則明 確表示,必須是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生效前「已核准而尚未抵減者」,才不受影響。 由於促產條例有所謂98落日條款,許多企業冀望未來幾年仍可享受租稅減免,但最低稅 負制出現後,促產條例租稅優惠規定發生變化,因此工商協進會彙整工商界意見後,向 財政部提出上述意見。 財政部了解到工商界對於適用哪一規定有不同意見,除明確對外表示應適用所得稅額基 本條例外,也決定配合最低稅負制實施,在施行細則或解釋函令中明確訂定相關租稅減 免適用年度。 此外,為避免實物捐贈時價與受贈單位估價出現重大落差,工商界建議應有完善鑑價方 法與程序,財政部則回應,已經針對捐贈靈骨塔價格計算發布解釋函,並陸續針對美術 品與古文物加以研析。至於未上市櫃股票價格及交易所得如何認定、計算,財部也表示 會透過所得稅額基本條例施行細則或解釋函加以明訂。 【2005/07/20 經濟日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19.12

61.62.155.53 07/21, , 1F
個人認為取消那10%對有錢人大股東比較有利..
61.62.155.53 07/21, 1F
文章代碼(AID): #12tcvzi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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