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大筆資金變動 小心贈與稅臨頭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又高又帥)時間20年前 (2005/07/29 23: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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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筆資金變動 小心贈與稅臨頭 ■ 劉菁菁 千萬不要以為給一筆錢給情人,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給太多,稅官先知, 被拆穿外,除了贈與稅外,還要被罰。 人際之間往來,只有夫妻間錢財往來,是免計算贈與稅,其餘情況,即使親如父子、兄 弟、姐妹,父親要給孩子一筆錢 (非生活養育費)、給孩子一棟房子,都是涉及贈與的 ,扣掉當年度贈與免稅的100萬元後,餘額部分要申報贈與稅。 贈與稅採主動申報,若是應申報而未申報,被國稅局查到後,除了本稅,還可以按漏稅 額處以1倍至2倍的罰款。 接下來有人會問: 我送錢給別人,國稅局怎麼知道呢?別忘了,國稅局背後可有個功能 龐大的財稅資料中心,固定可以依照幾個變項來選案查核,例如未成年人、名下財產大 量增加,或是反過來查,年紀很大的人,名下財產大量減少達一定規模..... 最近北市國稅局就查到一個案子,某甲年紀大了,在90年底出售某公司股份,進帳6600 多萬元,91年時又出售房地產,進帳2100萬元,按理來說8700萬的資金應衍生不少利息 ,實則不然,國稅局請甲說明,甲說明是匯至國外投資,並提出匯款單為證。 但有張匯款單是由乙女士名義匯出,進而衍生出案外案,國稅局進一步再查甲乙間銀行 帳戶資料,發現甲將錢以乙名義轉存了6200萬元,最後甲才坦承這筆錢是贈與給乙,但 是甲主張和乙是夫妻,夫妻間贈與,免贈與稅,國稅局並未因此放棄,到戶政單位查, 發現兩人在法律上並非夫妻關係,最後不但要求甲補稅,且罰錢。 【2005/07/29 民生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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