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一堆廢土 害農地被課5千萬遺產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曼)時間20年前 (2005/08/03 15: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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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廢土 害農地被課5千萬遺產稅 農地上的一堆廢土石,卻影響達5,000萬元的遺產稅。一劉姓民眾繼承父親遺 留的11筆農地,國稅局卻以其繼承的土地雖是農業用地,但是已堆積廢土, 顯然沒有作為農地使用,不能免徵遺產稅。劉君提起行政救濟,日前仍被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劉父於86年聖誕節前夕去世,劉按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經國稅局查核定遺產 總額計2億餘元,遺產淨額1.6億餘元,應納稅額6,638萬餘元。劉不服,就劉父 繼承人所遺留的11筆土地以及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申請復查。 經國稅局重新審核,准許追認不計入遺產總額後,變更核定應納稅額5,229萬元。 但劉仍不服,向法院主張,所繼承的土地中有七筆土地於土城都市計畫發布前 ,僅限供農業種植使用,61年間土城都市計畫發布後,經國防部劃定為「軍事 禁建管制區」,後經台灣省政府發布土地使用為暫緩發展區,又因為細部計畫 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屬於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用途使用之土地。 為此,劉君主張,他所繼承的土地,自始至今都依原土地使用別管制,且現今 仍作農業使用,應該免徵遺產稅。 不過國稅局表示,劉父去世時,即有部分土地已經被重劃為住宅區,部分被納 入暫緩發展區,本來就不能免徵遺產稅,其他土地於75年時雖然是農業區,但 是國稅局勘查時,現場堆滿廢土石,沒有繼續經營農業生產,所以也不能免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該筆土地於61年間已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變更土 地使用分區為非農業用地,其後22年,地方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並沒有另訂細部 計畫,該土地在上述期間就可以按非農業使用分區編訂利用,不必等到細部計 畫完成後,才能按其編訂用途使用。 判決書指出,82年間,部分土地經編訂為第2種住宅區外,其餘土地均被納入暫 緩發展區,但是直到89年,都沒有禁建的公告,可知這部分土地本來就不能免 徵遺產稅。至於仍為農業區的土地,法官認為,該土地既然已經堆滿廢土石, 沒有作為農業用地使用,就不能免徵遺產稅。依國稅局的主張判決劉君敗訴。 【2005/08/02 經濟日報】■ 記者曾多聞/台北報導 *寸土寸金之新解?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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