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認定執行業務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31taipeiold man)時間20年前 (2006/03/21 22: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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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師及技師執行業務所得,是如何認定? 是否以案件論?需有簽證行為才算嗎? 擔任專業顧問或實際設計但無簽證行為者, 有承攬合約 (擔任大公司的外包,實際於案件無簽證者,或無須簽證之案件報告書等) 需自行開業或有執業執照方可報執行業務所得嗎? 還是有取得國家考試資格者即可? 或是甚至不用任何資格也可以嗎? 常常看到很多外包的個人工程師也要求公司開執行業務所得 還有程式設計師也很模糊 會寫程式就可以叫做程式設計師嗎?還是需要認證資格等? 如果已報出去的執行業務所得被認定不屬執行業務所得,是否轉為薪資所得補稅即可? 還是有相關罰則? 謝謝! 煩請熟知稅務人員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79.180
文章代碼(AID): #1480gtl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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