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什麼是天災損失扣除額呢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3/25 15: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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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R (中華民國萬萬稅..= = )》之銘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如果你有保相關的車險(例如加了水風災等等),保險自會填補你的損失, : : 如果保險已填補你的損失,相關單據似乎會被保險公司拿去當作理賠證明吧? : : 如果理賠不足額的部分,應仍可申請列扣災害損失, : : 只是這一切都必須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證明申請之. : 我有一個小小的疑問 : 如果說是機車泡水呢? : 機車整各泡在水裡 : 維修費大概數千元到一萬元 : 這麼小的金額 : 也可以認天災嗎?? 是因為不可抗力之災害導致泡水的嗎? 所謂"不可抗力之災害"是指: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戰爭 如果是的話.應於災害後"15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里長證明)請該管 稽徵機關派員勘查 勘查完之後.會開一個能讓你在申報所得稅時扣抵災害損失的證明 上面就會記載可扣抵的金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5.81
文章代碼(AID): #149FPYX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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