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賣掉我媽的房子,我媽是否要繳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3/29 21: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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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我媽的房子賣掉,約賣了240萬 : : 我媽來年是否要繳稅,如果有,要怎麼避免 : : 我媽已經把賣掉房子的錢都給我買房子了 : : 因為我今年結婚,所以應該是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 : 那財產交易稅呢? : 推 WMS:參考第4369篇 03/29 21:40 : 推 aTimWu:我媽的房子是20年前買的耶?? 03/29 21:47 不知道你們當初的買價到底是多少呢? 如果是低於240萬.那就要仔細去分析當初購入價格當中.多少錢是屬於房屋的部份 以及賣價240萬當中.多少錢是屬於房屋的部份 1.若是有賺或是無法提出虧損的證明.那就會有財產交易所得 2.若是虧損且能提出證明.財產交易所得就不成立 不過20年前購入的房子.可能已經找不到購入時的契約書了吧~ 不知道當初買房子是否有貸款呢? 如果有.而且貸款已經還清的話~ 就去房屋所轄的地政事務所申請房屋異動索引&貸款還清時.銀行開立的清償證明影本 (申請時.需有房屋的建號才行) 房屋異動索引:可看出該屋歷年來的設定情形.就可知道曾經抵押給哪間銀行.何時塗銷 清償證明:可看出曾經跟哪間銀行借過錢.借的金額.清償日期 兩張對照之下.若銀行名稱相同.購屋日期&借款日期&設定抵押日期相近.清償日期&塗銷日期相當 就可確定該屋確實買來就有辦房貸 再來就要看當初貸款的金額~ 因為房貸大概只能貸到總價值的7-8成 所以如果貸款金額已經高於240萬的話 照理說~當初購入的價格應該是大於240萬 這樣就能證明房屋是虧損賣出 財產交易所得就不會成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5.81

03/30 19:00, , 1F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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