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求救 也是有關扶養親屬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paris)時間20年前 (2006/05/13 11: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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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與媽媽合併申報(母親未滿60歲) 填報關係為撫養直系血親 受撫養人為無謀生能力者 戶籍地址為同一處 好像這樣可以 但尚須有繳納稅額 而父親亦為未滿60歲 申報資料有薪資所得 還有一些股利憑單(有扣繳稅額 可抵稅) 還有借款息的憑單 (父親獨立申報可退稅) 媽媽與我戶籍地址一樣 但是爸爸不在同一戶籍地址 那我與父母親是否可合併申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211.197
文章代碼(AID): #14PKuKT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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