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健保費收據遺失 房租 薪資扣除額 扣抵
※ 引述《hck0819 (HCK=BT=M.Schumacher)》之銘言:
: 問題3.
: 假設我(單身)去年總收入為300000,扣除個人免稅額74000+標準扣除額44000=118000
: 再扣除房租最高扣除額120000,以及健保費用7200
: 這就需繳稅就只剩300000-118000-120000-7200=54800,54800X0.06=3288
: 3288就是我的應繳稅額,請位我這樣有算錯嗎?
算錯囉 房租和保險算列舉扣除額 而列舉扣除和標準扣除只能擇一申報
又只要是一般上班族都可以扣特別薪資扣除額75000
所以你應該是要繳300000-個人免稅74000-特別薪質扣除額75000-房租120000
-健保7200=23800x0.06=1428
不過如果你是上班族,應該勞保部份也是可以加在人身保險上面
人身保險抵稅上限24000
: 謝謝
: 此外我爬至底文有提到"特別薪資扣除額",我也是領公司薪水的,請問這樣我也可以
: 提報75000的"特別薪資扣除額"嗎?
: 是否要有特殊證明才能申報"特別薪資扣除額"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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