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年度的認定
其實你的方法是比較不適當
目前我國房地產是以公告地價計算,ꘊ且市價與公告價差距非常大,所以建議你房屋購置時先以你父親登記
再把房屋贈與給你
那你就可以得到差價的贈與稅
如果有貸款那就更可享受其中差價
插뀠引述《Poki0731 (百無禁忌)》之銘言:
: 我知道每年有111萬的贈與免稅額,請問下列狀況:
: 若「用我的名字簽約」買「明年交屋的」預售屋,
: 「今年」我爸幫我出資70萬,
: 「直接」匯給「建商」當作頭期款及工程款。
: 請問「這70萬,算是今年的贈與,還是明年的贈與?」
: 我比較困惑的一點是:
: 這70萬是「今年」以「我爸的帳戶」直接匯給了「建商」
: 所以 要等到「明年」產權登記「給我」的時候,
: 稅務機關才會發現「原來」那70萬,是我爸幫我出的
: 那到底這70萬,算是今年的贈與,還是明年的贈與?
: ------------------------------------------------
: 另外,贈與未超過111萬,是否需要「主動」申報?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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