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房租扣稅的問題~~~謝謝!!

看板tax (稅板)作者 (DH)時間19年前 (2006/11/26 03: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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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東不願意簽立租賃所得的證明,因為簽立後你的房租有可能被要求漲價,而漲價的幅度便是以他的所得稅差距來計算 所以你要考慮清楚,而且先前沒有租賃合約若要這時候再簽立也是蠻難的,你可以要求自下年度開始計算, 沒必要弄到兩敗俱傷,除非你不是上班族而且你也不是學生,因為他可以循法律整死你,你當然也可以用房租收入去檢舉他 但房東最多是補稅,你則是會弄到學校或公司都知你有法律訴訟,倒楣的大多是房客(前提是房東也懂法律,像我一樣會寄存證信或寫訴訟狀的) 而且千萬不要隨便弄壞房子,否則會有刑法伺候,假如他有請律師的話,你不但要負責還原屋況,慘一點的可能還有刑事責任(假如你有造成公共危險的可能性) 因此要看好你房東是屬於那一種人,而且別忘了有中華民國有強制執行法,你的父母若是連帶保證人那會很慘的 當然若是惡房東的話,你也可以據理力爭,因為台灣也有很多是惡房東的,有需要再提問討論 ※ 引述《cacacat ()》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今早我拿契約書去找房東 因為我的房租是月繳的 : 但房東不在 房東的兒子 就說他要幫我收 : 於是在契約上 明細表納格是簽房東兒子的名字 : 請問這樣可以嗎 : 因為之後我的名細表 是要抵所得稅的 : 請問這樣可以嗎 : 還是要再找房東在簽一次名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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