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獎徵答若中獎是否需要報稅?
※ 引述《Aquascutum (小小稅務員)》之銘言:
: 沒錯
: 非政府舉辦的中獎都要計入所得總額中
: 只是金額在13333元以上要扣繳以下不用
: 而如果是政府舉辦的,ex.統一發票、樂透
: 若中獎只需扣繳稅款
: 不用再計入所得總額中
請教一下:
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
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贈獎公司
所發出的扣繳憑證。
機會中獎稅雖已預先扣繳,但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情況如下:
全年獎品價值 機會中獎稅 申報所得稅
1,000 元以下 不需繳納 不需申報
超過 1,000 元至 13,333 元 不需預先繳納 需申報所得稅
13,333 元以上 需預先繳納機會中獎稅 需申報所得稅
全年獎品價值總和 1,000 元以上者,必須計入年度所得稅計算,
可能造成所得稅之稅率增加。
上述的全年獎品是指我參加 A 公司舉辦的獎品中獎 900 元
B 公司舉辦的獎品中獎 900 元
加起來超過 1,000 就要申報所得?
或者是每次參加只要不超過 1,000 就不需要申報所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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