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租換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兩包科學麵)時間19年前 (2007/01/20 20:23), 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前面太冗長,我自己刪了 我知道 1.可以報稅,而且只需要影本就可以 2.如果報出去,房東最快要11月才會知道我們有報 (其實我們一開始也顧慮這個,因為房東一定會百般刁難,更累) 可是現在我還不確定的是 我中途有換約,可是契約被房東拿走了,那前兩個月的該怎麼報? 也是寫說明就好了嗎? 還是就認賠?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66.199

01/20 20:31, , 1F
若前兩個月有繳租證明,還是可以報. (收據或匯款或轉帳資料)
01/20 20:31, 1F

01/20 21:33, , 2F
如果沒有呢?不過因為換約,所以他有寫押金退還多少,然
01/20 21:33, 2F

01/20 21:34, , 3F
後新租金押金需多少,這樣可以嗎?
01/20 21:34, 3F

01/20 22:00, , 4F
看你們寫的內容是否足以表達而讓國稅局能接受吧~
01/20 22:00, 4F

01/20 22:24, , 5F
懂了 ~ 謝謝
01/20 22:24, 5F
文章代碼(AID): #15iWco9i (tax)
文章代碼(AID): #15iWco9i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