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妻是教師,可否申報扶養岳父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一生懸命)時間19年前 (2007/01/27 10:45),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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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san (^^)》之銘言: : ※ 引述《liuping (小天)》之銘言: : : 各位大家好 : : 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 : 請問夫妻雙方, : : 妻是現職教師,但夫不是 : : 合併報稅時, : : 1.是否先生可以申報扶養岳父母? : : 2.而用列舉扣除裡像人身保險費、醫藥費、捐贈等是否也可扣除? : : 3.岳母的健保費,在妻的薪水裡釦,是否也可扣除? : : 謝謝大家 : 沒人PO 我來回答我所知道的 : 1. 95年結婚, 當年可選擇夫妻是否要合併申報 : 2. 先確定是否要合併申報 : 3. 要合併申報的話, 列舉扣除額內的, 你岳父岳母的保險醫藥捐贈都可以列舉 : 4. 健保費當然可以給你申報 : 5. 請自己衡量申報扶養是否有利, 妻是否現職教師無關你申報問題 : 中小學教師免稅的部份只限於薪資(50) 請問若是屬於免稅所得者(軍教人員),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 有那些可以從所得中減除的? 另查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但書,但受扶養者之父或母如屬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 款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這但書說的意思我看不太懂...可否請有經驗的人幫忙解釋一下。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3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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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配偶的父母並非~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
01/27 17: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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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一)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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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及公婆 非屬 伯、姪、孫、甥、舅..這一類的其他親屬.
01/27 17:58, 3F

01/27 18:00, , 4F
看懂或看不懂,都請再回推表達一下. ^^
01/27 18:00, 4F
文章代碼(AID): #15khoww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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