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扶養直系及旁系血親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短尾 )時間19年前 (2007/03/01 22:22),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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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arian (短尾 )》之銘言: : 父母皆未滿60歲 : 但父親沒有收入 母親有 : 這樣我可以扶養父親嗎? 還是父母必須合併申報? 這是我之前詢問的文章 收到的回答是扶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所以即使未滿60歲也可以扶養父母 但前幾天收到補稅通知 文中說明父親未滿60歲 不能撫養 所以要補稅? 這是為什麼呢? 規定有改嗎? 感謝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8.29

03/02 01:29, , 1F
扶養條件一為年滿60 條件2為無謀生能力 你父親無收入
03/02 01:29, 1F

03/02 01:30, , 2F
須向國稅局提出證明你父親無謀生能力 即可扶養
03/02 01:30, 2F

03/03 14:29, , 3F
真的要滿60嗎? 以前不是不用嗎?
03/03 14:29, 3F
文章代碼(AID): #15vk6BR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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