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人在大陸工作,稅要怎麼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家有多多)時間19年前 (2007/03/05 23: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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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xubyha (靜觀期變)》之銘言: : 原本在台灣工作,後來因職務需求調到大陸去了,老闆說了一堆有的沒的 : ,說以後只付我 10,000人民幣,供吃住,台灣會幫忙保勞健保,台灣不給 : 薪。 : ※10,000 人民幣指的是月薪 : 一、沒給薪能保勞健保? : 二、10,000 人民幣在當地算高收入,我在奇摩知職+ 查,好像要繳20% 所 : 得稅? : 三、台灣到要不要申報?要不要繳稅? : 四、那個收入換成台幣不算高收入,多繳的錢台灣政府會退稅嗎 XD ? 首先,如您所言,老闆說台灣不給薪但會幫忙保勞健保,沒給薪能否保勞健保? 關於這點,我也覺得奇怪,好像老闆在規避些甚麼....(待查) 其次,關於在大陸工作支領人民幣要如何繳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第四十四號)主席令公佈, 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正〈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附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額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 500元 ~ 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 2,000元 ~ 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 5,000元 ~ 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 20,000元 ~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 40,000元 ~ 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 60,000元 ~ 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 80,000元 ~ 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 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二、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 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 、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和標準 由國務院規定。(目前的附加減除費用為每月3,200元) 倘依您原PO所述,試算如下: 10,000-1,600-3,200=5,200 全年應納稅額=(5,200*20%-375)*12=665*12=7,980 全年應納稅額為7,980元, 適用的邊際稅率係20%,(但5,000以下部分只分別適用15%;10%;5%) 而且在實際適用時,還必須注意上述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三、至於台灣到要不要申報?要不要繳稅? 就請參考smartlai大的PO文囉。 以上倘若有誤,尚請專家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0.181
文章代碼(AID): #15x3bKo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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