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婚夫妻一方為家管該採合併申報or單獨?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時間19年前 (2007/04/10 02:5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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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今年二月結婚, 丈夫沒有工作在唸書 我每個月有三萬元薪水 所以採用夫妻合併申報可以有77000*2(免稅額)+92000(標準扣除額)+ 78000(薪資特別扣除額)=324000的免稅額 去年所得大約: 30000*12(年終獎金應該不用計算對吧?)=360000 扣除免稅額:360000-324000=36000 所需繳綜合所得稅:36000*6%=2160 這樣子算對吧? 我想問的是 我婆婆超過60歲了(公公已經去逝了) 先生家裡其他兄弟姊妹都是公務員 所以是否我先生可以撫養婆婆~ 並且我們還是採取夫妻合併申報呢? 撫養婆婆是否還需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 還是到時網路報稅時,填上婆婆的名字即可? 另外還有一點不懂的是: 我會申請自然人憑證 因為扣繳憑單不知道是否都有寄來 報稅時應該會自動顯示夫妻應繳的總額對吧? 另外誰是納稅義務人? 是否到時網路報稅時才填寫? 還是需要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 謝謝~~ : : 你好~~我簡單跟你說好了 : : 今年96年你五月申報95年度綜所稅中 因為你沒有收入可以申報 : : 選擇夫妻合併申報的話 申報項目如下 : : 假設你老公95年度扣繳憑單有500,000 以及可扣抵稅額10000(忘記假設) : : 你選擇夫妻合併申報 : : 那麼稅額計算如下: : : 1. 免稅額計算:免稅額77,000*2人+標準扣除額(採夫妻申報)92,000+ : : 薪資特別扣除額(僅有先生有收入,故只有一人可扣)78,000=324,000 : : ----------------->所以你們合併申報免稅額有324,000 : : 2.假設先生薪資500,000減免稅額324,000=176,000 : : ------------------>所以你跟妳先生需要申報的薪資淨額176,000 : : 3.再來依照課稅級距來試算 : : 176,000是屬於370,000元以下者,課徵6% : : ---------->176,000*6%=10,560 : ------------>如果有可扣抵稅額 10,560-10,000=560 : ---------->95年度綜所稅須繳10560元(無可扣抵稅額) : ---------->95年度綜所稅須繳560(有可扣抵稅額) : 就是這樣計算的 : : 這是屬於簡單之標準扣除額計算 : : 如果你們使用列舉扣除額 那麼計算方式就不同 : : 不過通常除非你有列舉可扣抵之項目~~超過92000元 : : 否則都是用92000~~ : : 什麼叫做列舉扣除額~~你可以上yahoo的知識+去看~~那裡介紹很詳細 : : 你說累加~~我不清楚你說的是什麼!哈~ : : 希望可以幫到你嚕~~ : : =_____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26.49 ※ 編輯: bearcool 來自: 219.84.126.49 (04/10 02:54) ※ 編輯: bearcool 來自: 219.84.126.49 (04/10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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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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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就寫了咩~今年結婚,申報95年度還不能夫妻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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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才可選擇合併或各自申報。又,年終獎金當然也是收入啊
04/10 11:05, 3F
文章代碼(AID): #166ei945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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