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綜合所得稅這樣算對不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深沉雪)時間19年前 (2007/05/01 03: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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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tsungmin (MinMin)》之銘言: : 第一次報稅,很多疑問,請問各位,我看了精華區的報稅基本 : 以我現在是上班族,去年二月開始上班,一個月大致為三萬,而且在外面租屋, : 那我要報的額度是不是等於 : 薪資所得:30,000 X 11 =330,000 : 扣抵稅額:5500 X 11(房租) + 27,000(保險)=82,000 : 免稅額:74,000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5,000 : 那我實際上要繳的稅額是否等於 : 330,000 - 82,000 - 74,000 - 75,000 =99,000 : 還有如果我要報扶養親屬,還有得扣嗎?扶養親屬是要歸在列舉方式裡面嗎? : 請各位不吝賜教 去年二月開始上班,但是您二月的薪水是三月才拿到,12月的薪水是今年1月才拿到, 我記得沒錯的話, 報稅是要以您"去年實際收入"為主, 所以您實收薪水日是在 去年3月到12月, 總共只有10個月唷, 所以是 3萬*10 = 30萬 我聽說很多公司會計在這部分都會算錯多算一個月...然後很多社會新鮮人也不曉得, 就多繳一個月的稅了~ 如果拿到薪資扣繳憑單時, 發現上面金額跟您自己算的有很大出入, 記得要去反應一下, 因為金額雜且多, 公司人又多的話, 公司會計算錯是常有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4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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