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9年前 (2007/05/03 11:11),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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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父母用電子系統計算所得稅 為何以爸爸當義務人 與以媽媽當義務人算出來的結果不一樣呢 是擇一有利的做申報嗎? 是不是我沒有下載所得資料 但是要怎麼下載呢 他說要憑證或用磁片匯入資料檔 但是我父母都沒有憑證 也找不到什麼資料?? 拜託解答...謝謝 ※ 編輯: cherisher 來自: 219.81.88.39 (05/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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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或磁片都需要去國稅局申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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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憑本人及代理人的證件印章,向國稅局申請所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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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夫妻合併申報,任一方當納稅義務人算出結果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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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兩方收入差距越大,所計算出來的稅額差距也越大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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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計算過後,系統會提醒您,以何人申報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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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沒有申請【自然人憑證及金融憑證】,登入系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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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點選第3項【身份證ID+戶號】或第4項【二維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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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只要將手邊的各項資料一一鍵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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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夫妻各別計算出來後,以納稅較低者,來當報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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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ELBIA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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