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扣除額之房屋租金支出?
我想請問這個避稅(逃稅?)的方法是否可行?
我家目前有一層房子出租(位於基隆市),出租人為我爸媽
而我在新竹工作,在新竹租賃房子
但是我在新竹的房東不給我報稅(否則要調高房租)
我想要假裝我跟我爸媽租房子,然後可以取得契約報稅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查到或有其他風險呢?
因為租賃人跟出租人是父女好像蠻容易被發現,而且房子出租地與我工作地點也不符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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