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稅法相關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時間19年前 (2007/06/05 2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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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SALASDON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考題] 稅法相關問題 時間: Tue Jun 5 01:49:55 2007 95年會計師 崑山公司9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結算申報未委託會計師簽證, 經國稅局核定課稅所得額100萬,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24萬元 該公司當年度取得台南公司分配之現金股利50萬,依公司法提 列法定公積10萬元,經股東會決議彌補以往年度虧損30萬元, 分配現金股利30萬元,請問崑山公司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 稅之未分配盈餘為何? A.6萬元 B.56萬元 C.116萬元 D.136萬元。 答案是56萬元 請問一下如果按照新修改的未分配盈餘規定 取得分配的現金股利還需要加回嗎?? 新修訂的算法是 (100-24)-10-30-30=6 這樣對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16.29

06/05 10:03,
新修法 稅後純益只有減八項,應該是不用加回.
06/05 10:03

06/05 10:41,
更正:稅後所得額為100-24+50=126 答案為56
06/05 10:41

06/05 11:04,
業外投資收益要記入未分配盈餘
06/05 11:04

06/05 11:06,
假如有分配可扣抵稅額也要記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06/05 11: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3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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