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稅金 三聯式發票抬頭開錯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有困難...)時間19年前 (2007/06/05 23:1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看到很多版友的回答, 心裡覺得不踏實, 在這邊補充ㄧ下... 節錄: 財政部76/03/11台財稅第7621404號函 主旨: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後,對於所載之營利事業( 買方)名稱及統一編號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 ~~~~~~~~~~~~~~~~~~~~~~~~~~~~~~~~~~~~~~~~~~ 業及統一編號,如確因書寫錯誤,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四 條規定辦理。惟如於次月以後始行發現而退回賣方另開,致發生重 複繳稅情事,應專案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核明退稅,不得逕按退貨或折讓處理。 所以... 正規做法是不可以直接改的, 然而之所以版友說直接蓋章就好, 個人認為大概是大部分營業人都改以媒體或網路申報, 除非調帳查核, 要不然國稅局是看不到的, 但是如此逕行更改仍有風險, 難免有一天被發現, 在這邊作以上補充...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8.41
文章代碼(AID): #16PNuR22 (tax)
文章代碼(AID): #16PNuR22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