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懂會計的人,薪資扣繳與勞退提撥等問題
※ 引述《peiu (天氣熱就想殺人一一)》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 作者: peiu (天氣熱就想殺人一一) 看板: Wanted
: 標題: [徵求] 懂會計的人,有關繳稅的問題請教...
: 時間: Wed Aug 15 00:54:16 2007
: 因為公司扣稅有些地方不懂,
: 問了同事也沒有人知道,
: 也不知道怎麼去問會計...
: 因為怕是老闆跟會計摳我們的錢..
: 所以想先請教一些基本問題,
: 再去問她們為什麼要這樣扣...
: 先大概講一下我的狀況:
: 本身是業務,每個月的薪水不固定,
: 在這家公司待了一年多,
: 在薪資條裡面每月會扣一條勞退6%和所得6%
: 比如到職至今每個月公司會撥950元到我的勞退專戶(應該是以基本薪資計算的)
: 可是因為每個月將金不一樣,例如七月份薪水應領9870(本薪)+81186元(獎金)
: 可是扣掉238元(一些雜七雜八加加減減)和勞退6%+所得6%只剩80129(實領)
: 想問的是:
: 1.每個月公司報出去的勞退6%只有950,為何還要扣留獎金的6%勞退?
勞退新制的6%分為公司提繳及個人提繳
公司提繳的是由公司出錢而不是由你薪水付
因此以勞基法最低薪資15840的6%提繳其實是為了節省公司的退休金提繳支出
正常來說應該是要以本薪加獎金提繳給你
不過不少公司都會省這塊 只能說是少拿了
你要確認的是獎金的6%提繳是否有進到你的勞退戶頭 不然就是A你的錢了
獎金的6%是個人提繳
A.你可以選擇不繳 那6%是要列入所得課稅
B.你選擇提繳的話 那6%是免納入所得課稅
: 2.每個月扣的所得6%是連本薪和獎金一起扣,這樣有問題嗎?
: 我是聽說公司這樣做是為了幫我們節稅..這部份真的不懂...
類似案例請參照下列網址
http://www.rdec.gov.tw/ct.asp?xItem=6127&ctNode=3651
一般來說 業績獎金如果是佣金收入或是執行業務所得 是要預扣10%
但按照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來看,執行業務者是代表其自身提供
勞務,須自備工作場所,承擔經營風險情形
不然就應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
、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為薪資所得。
如果是薪資所得,依你的薪水看來稅距絕對高於6%,年底也是要補稅的
這部分應該沒大影響
: 3.公司每個月的薪資條都不給我們留底..簽完名就收回去了,這樣有問題嗎?
不影響 不過最好自己記一下數字 因為課稅還是以扣繳憑單為準
: 版上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 蠻急的..要跟公司攤牌了...
希望是你需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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