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志工交通費及講師費如何扣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一個人的幸福...)時間18年前 (2007/11/18 22:4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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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一篇國稅局文章的解說,提供你參考 網址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1208&ctNode=11175 ----- 4.5講演鐘點費與授課鐘點費怎麼分? 「講演鐘點費」及「授課鐘點費」有何不同?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和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而發給的鐘點費, 屬於「講演鐘點費」。 如係開課或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活動聘請授課人員講 授課程所發的鐘點費屬於「授課鐘點費」。 而授課人員並不一定要具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或教員的身分。 納稅義務人在95年度中,不論是專業或客串性質,取得演講鐘點費、稿費、版稅、 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相關收入之合計數,只要不超過18萬元,可享受全額免稅優惠; 如有超出部分,除自行出版者,得就超過部分,檢具成本及必要費用憑證或75%,予以 減除外,其餘可減除30%的成本費為用,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併入其綜合所得總額 計稅。 屬「授課鐘點費」,係屬薪資所得的一種,應併入薪資所得申報,納稅義務人在 95年度中,個人薪資所得扣除額為78,000元,但其全年薪資所得未達78,000者,僅得 就全年薪資所得全數扣除。 認清「講演」與「授課」鐘點費之所得類別、適用不同免稅額、扣除額規定,正確 申報,節稅自然有道。 ※ 引述《jasontai (小臺)》之銘言: : 各位版友大大好, : 我想請問我今年有兼差打工, : 打工單位是政府機構, : 教吉他及街舞, : 每次都可以領200元志工交通費, : 及每節課的吉他/街舞講師費800元, : 請問這些收入就依一般薪資所得計算, : 還是可以依鐘點費申報,享有18萬元的免稅額呢? : 先謝謝各位不吝賜教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2.28 ※ 編輯: budda 來自: 123.195.22.28 (11/18 22:42)

11/18 22:46, , 1F
哇!好清楚的解說!謝謝這位大大!
11/18 22:46, 1F

11/19 22:08, , 2F
多學一個 推~^^
11/19 22:08, 2F
文章代碼(AID): #17G4yOH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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