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單爭議 保險業難卸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別再給我打分數了--)時間18年前 (2007/12/12 16: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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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新聞分析- -保單爭議 保險業難卸責 資料來源:聯合理財新聞網(http://0rz.tw/1b3qM)  ̄ ̄ ̄ ̄ ̄ ̄ ̄ 記者:陳 美 珍 【2007年12月12日】 ====================================================== 「投資型保單」究竟是保險還是投資?購買商品的民眾也許不 清楚,但是發行投資型保單的保險業者,卻一定不會不知道。 這款連名稱都標榜「投資」的保單,其實是假保險之名,行投 資之實,如今免稅利益面臨幻滅,保險業者應對保戶負起全責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政部從來沒有承諾「投資型保單」的保險給付可以視同人身 壽險商品,依法享有免徵遺產稅優惠。保險業者在設計保單時 ,也從未要求財政部解釋這種夾雜保障與投資的衍生性金融商 品,能夠享有免稅的權利。如今保單出現課稅爭議,保險業者 自然無法卸責。 ====================================================== 所有保險業者設計的保單,都不需要經過財政部核准,但要經 過金管會審核才能發行。然而,金管會不是賦稅主管機關,無 權也不能就投資型保單是否觸及徵免稅捐問題,提醒保險業者 注意。 投資型保單如今會成為市場主流,與保險業者坐視業務員無限 放大保單的節稅利益有極大關係。 保戶購買這類商品,當然是相中其具有保障兼投資的好處,加 上保險業者拚命鼓吹商品享有節稅好處,投資型保單在市場上 享有一枝獨秀的地位,並不令人意外。 國稅局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課徵遺產稅,所以對保戶構成 震撼,正好反映保險業者長期靠減稅賣保險的心態必須適度導 正。並非所有的投資行為,結合成一張「保單」後,就可以合 理化是保險給付,坐享免稅的好處。 投資型保單的課稅爭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保險業者若認定 這是一張保險為主、投資為輔的保險商品,就要有能力在發售 前,說服賦稅主管機關認可其免稅地位,不能便宜行事,自行 對外強調免稅特質,事後兩手一攤,讓保戶自行承擔損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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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顏色強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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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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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NvRzC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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