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以不扶養小孩嗎? (未成年子女單獨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將心比心)時間18年前 (2008/01/28 0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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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ku (來自東海岸的訪客)》之銘言: : 依財政部60/07/30台財稅第35877號令釋: : 釋示函令標題:【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均應合併申報】 :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 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本法第17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 : 寬減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前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課稅。依此規定, : 凡屬納稅義務人之扶養親屬有各類所得時,均應由納稅義務人負責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課 : 稅,始為適法。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結算申報,而其未成年子女均有所得,并已個別單獨 : 辦理申報,此種情形,顯有取巧逃避累進稅負之嫌,稽徵機關除應依法合併其未成年子 : 女所得歸戶課徵外,并應依法送罰。 : (財政部60/07/30台財稅第35877號令) : ~~~~~~ : 請注意: : 其未成年子女均有所得,并已個別單獨辦理申報,此種情形,顯有取巧逃避累進稅負之 : 嫌,......除應依法合併歸戶課徵外,并應依法送罰。 補充時事(關於已婚的未成年子女) 已婚未成年子女可與父母分開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7.07.09 04:17 am 未滿20歲的子女縱使有所得,也要與父母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不過財政部規定,若未成 年子女已經婚嫁,並有所得時,父母可以視個人收入狀況,決定是否要與未成年子女合併 報稅,不強制只能合併報稅。 財部表示,如果合併已婚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後,會加重父母的所得稅負擔,父母可以自行 報稅,並由未成年的已婚子女單申報其個人綜合所得稅。 由於9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已在今(96)年的5月底截止申報,財政部表示,若父母已合 併申報已婚未成年子女,卻忘記合併申報其所得,因而產生的短漏報所得稅,在稅捐機關 未查獲或補稅前,父母可以主張與子女分開報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未成年子女需與父母合併申報所得稅,不得單獨報稅。不過,財政部指 出,若未滿20歲的未成年子女已經結婚時,依據民法第13條規定,代表其已具有行為能力 。因此,財政部說,未成年子女若已婚嫁,得自行合併其配偶所得申報課稅,不必強制與 父母合併申報。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6.28
文章代碼(AID): #17dAvOj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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