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無償借屋給朋友住,一樓開店(設行號)2F住家
因為好朋友想創業,剛好我有間房子可以當店面,不過很小就是~
1F大約6坪+騎樓3-4坪,2F也差不多12-14坪而已~~小小的~~
借給他住,最近他去把一樓設行號開家小店賣小東西~養家活口,2F住家
我也覺得這樣她可以維持生活還不錯,是超級麻吉還有兩個孩子,沒跟他收租金~
想說房子空著也空著,本來想賣掉,不過房市目前不好~就算了~
昨天看電視,謝鎮武的法律相關節目說~
如果無償借屋,只能供住家使用,至法院公證就可以~
不過我好朋友(同學死黨啦)~他去設立行號~
這樣到時該怎樣報稅呢~~
因為沒給他收租金,要怎麼報稅~~
我同學說如果要報稅的話,他要負責出,因為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報~~
而且我家稅率又很高30%~
傷腦筋~~~
地價稅跟房屋稅應該會變成一樓營業用,2樓住家~
今年我的戶籍又剛遷進我新買的大樓,為了房貸利息可以抵稅~
所以不知道店面住家那個地價跟房屋稅會變怎樣~~
還有我朋友說想把他的戶籍遷進來→這樣會比較好嗎~
印象是直系親屬才可申請住家(這樣2F可以申請住家費率嗎)
不太懂~~
因為星期六看華視節目講到媽媽借房子給兒子開店~要報稅
所以才開始查這事情~真是傷腦筋說~~
想問問各位達人~~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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