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財產交易所得的稅怎麼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gin)時間18年前 (2008/04/19 22: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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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lianliao (juju)》之銘言: : Dear : 請問一下我把房子賣掉以後,財產交易所得好像是在每年所得稅裡面申報, : 那是不是要繳很多稅。。。。。 1.所謂財產交易所得係指財產之售價扣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 為淨額的觀念。屬於個人綜合所得額之一部分,至於要繳多少稅, 則要看個人併同其他所得(如薪資、股利…)所加總出來之金額, 再按所適用的稅率而定。 2.如果是出售房屋則土地持分也會併同出售,因出售房屋部分之利得 要課所得稅,而出售土地之利得並不用可課所得稅(但要課土增稅) ,所以應依該房地的房屋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之相對比例來分別計算 房屋及土地個自交易利得。 3.如果出售人為個人在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時,還可用公式型所得 來計算出售房屋部分之利得,公式為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某一特定比率 (通常為15%~30%間,不同直轄市及各縣市會有所不同)例如: 以台北市為例,94年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為23%,假設出售的房屋 評定現值為100萬元,無實際買入房屋成本資料者,即要以100萬元 為基礎,按23%即以23萬元做為出售房屋的所得申報綜所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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