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扣除額房租12萬的要求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不願向命運低頭)時間18年前 (2008/05/01 22:4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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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太太都住在娘家台北的房子 且戶籍都遷至此住處 但岳父岳母不住這,戶籍也不在此 可以使用跟岳母租房子的方式來使用列舉扣除額嗎? 因為我戶籍在這,用租的會怕國稅局懷疑... 若可以的話,需要那些文件呢? 我知道報去年的已經不行了 打算明年使用此方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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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約書和付款證明
05/01 22: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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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戶籍當然可以,更省去確係自用的切結書
05/01 22:5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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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岳父岳母會多一筆租賃所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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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5646篇 我有PO過試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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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6TX5nN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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