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租屋契約是與租屋公司簽訂?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毅力!!)時間18年前 (2008/05/02 1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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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一下租屋契約,當初是與某某租屋公司簽訂~ 匯款也都是ATM轉帳去租屋公司統一帳號,他們再轉交給房東.. 這樣可以申報所得稅嗎? 要準備的東西是下面這些嗎? 1.租屋契約影本 (上有每月房租轉帳帳號、租屋公司全名+統編) 2.我的存摺影本,上有每月轉入上述帳號的金額,這樣可以證明嗎? 3.切結書 因為契約上完全沒提到不能報所得稅,這樣我還需要去電租屋公司去問嗎? 因為當初委託租屋公司的房東在去年十二月已將房子賣給現任房東~ 理論上我報稅影響到的人,應該是上任房東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因為真的很困擾,感謝大家的回答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6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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