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的累進稅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米蟲)時間18年前 (2008/05/06 14:1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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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orgee (手沖)》之銘言: : 請問 : 若單獨申報所得稅的話 : 淨額沒有超過37萬 就算是用 6% 計算 : 若夫妻一起申報的話 也是以37萬作為累進稅率的點嗎 : 還是用37*2 = 74萬? : 還請大家指導 http://tw.money.yahoo.com/tax_way_article/adbf/d_a_080407_4_w6d6 裡面提到"合併申報、分開計稅"是真的嗎? 好像夫妻分別以37萬分開計算 這樣與之前大大的訊息好像不太一樣。不過,我個人也認為夫妻合併計算 仍然以37萬為門檻而非37*2來計算。不知道有沒有大大有更確定的訊息。 另外,假設結果是合併計算比較不利,那是否可用分居的名義來分開計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6/57/w2bd.html 從新聞來看似乎可行,是否技術上也可達到節稅的目的? 感謝大大指教。 ※ 編輯: tgxs 來自: 140.96.14.198 (05/06 14:15)

05/06 16:50, , 1F
只有「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
05/06 16:50, 1F

05/06 17:46, , 2F
請參考本版64篇。
05/06 17:46, 2F

05/07 13:16, , 3F
感謝大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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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7_Sps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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