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農民為什麼不用報稅 (自力耕作漁林牧)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超越自己)時間18年前 (2008/05/06 06:1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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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lly (XXX)》之銘言: : 1. 家裡是畜牧業,卻沒報過所得稅, : 父母也說不用報稅,這是怎麼回事? : 2. 父母均未滿六十歲,還有一個哥哥, : 牧場幾乎是哥哥在經營了,但賣家畜的收入還是先轉進家父的帳戶, : 那我可以申報扶養父母嗎? (怕國稅局查家裡的收入....) 依據《賦稅法令彙編》--賦稅法令條文全文檢索--所得稅--綜合所得稅: 稅目: 九十六年度自力耕作漁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內容: 中華民國97年2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704511660號令 核定「九十六年度自力耕作漁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一、有賦額土地:不論種植何種作物,其自力耕作收入,均按賦額計算。成本及必 要費用之減除: (一)自耕部分:為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二)承耕部分(包括三七五租金) :為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二、無賦額土地:農業收入,按調查之資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費用為收入之百分之 一百。 三、漁獲:養魚、養蝦、養鰻、捕魚收入,按調查之資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費用為 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四、林產:林產收入(包括木材、薪材、竹材),按調查之資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費 用為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五、畜牧:各種畜牧收入(包括一般畜牧、養豬、生乳、蛋雞、肉雞、種雞、蛋鴨、 種鴨、肉鴨、養蠶、鹿茸、乳鴿),均按調查之資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費用為收 入之百分之一百。 http://dotsearch.dot.gov.tw/Searchall/show_define.asp?id=2813 ========================= 結 論 ============================== 依據上述,由於長期以來考量農業所得偏低,農村經濟有待振興,故而財政部均將 「自力耕作漁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中的成本率訂為收入的100%,亦即 農民的自力耕作、漁、林、牧等業(但不含加工業者)的所得為零,以達實質免稅, 體現政府照顧基層農民的心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0.8

05/06 14:56, , 1F
(舉手) 這樣原PO V大就可以申報扶養父母了 對吧!!
05/06 14:56, 1F
文章代碼(AID): #187uP4s1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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