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報錯誤,但部分單據已附怎麼辦?
我是用列舉扣除,
列舉的項目只有健保費和醫療費用2項,
其中醫療費用的收據已經附在申報書上送去國稅局了,
健保費繳費證明的部份打算申請到後再補件。
問題是
現在拿到健保費繳費證明後,
發現跟自己申報的金額不符,
爬文後,這樣好像應該二次申報更正,
但是醫療費用單據已經在第一次申報時送去國稅局了,
這樣該怎麼辦呢?
國稅局會幫我把兩份申請書併計嗎?
謝謝~~~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217
推
05/26 13:16, , 1F
05/26 13:16, 1F
→
05/26 13:17, , 2F
05/26 13:17, 2F
→
05/26 14:37, , 3F
05/26 14:37, 3F
→
05/26 15:18, , 4F
05/26 15:18, 4F
→
10/10 15:34, , 5F
10/10 15:34, 5F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56
106
68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