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領有養殖登記證的爸媽是否可報為扶養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時間18年前 (2008/05/27 10:2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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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事先爬文... 以前曾po文問過,但那時我還是學生,大家是說就不用擔心報稅的問題 但我現在已在工作,報稅問題就又出現了 爸、媽、哥的身份皆為領有養殖漁業登記證, 依以前板友所說:養殖業是屬於"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收入-必要費用=所得,但是必要費用是收入的百分之百,也就是說所得為零 妹目前仍為學生,打工收入金額不達報稅額。 我的所得金額約為33萬,是全家收入最高額的。 不知能否報我妹及爸媽為扶養呢? 若可的話, 爸、媽的扶養項目,可選擇無謀生能力嗎?還是不行? 妹的扶養項目,應是選在學吧,但父母親的職業證明,是要到漁會申請嗎?還是影印養殖漁業登記證即可呢? 此外,若可抱扶養的話, 健保費,除我哥之外的總額是否為我可列舉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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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Et5A2m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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