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在二岸都能達到節稅的目的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香甜可口麥芽糖)時間18年前 (2008/05/28 00:3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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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有一個很急的問題想請教大家,問題如下: 雅惠在台商公司上班,公司希望他到上海擔任管理階層, 每個月的薪水約7萬台幣,請幫她規劃一下薪資該怎麼配置, 才能夠兩岸都達到節稅的目的. 我是先分別計算7萬在台灣及7萬在大陸之應繳納稅額,如下面所述, 可是我不知道要如何合成併使這7萬在台灣及大陸同時都達到節稅的目的。 麻煩大家教教我,謝謝~ 台灣: 節稅前: 所得淨額:840,000-77,000-78,000-46,000=639,000 應納稅額:639,000*13%-28,700=54,370 節稅後: 假設雅惠要扶養未滿70歲之父母,且每月享有1800的伙食津貼,每人每年保險費20,000 ,另外在境內有租屋,租金為115,000元 所得淨額:840,000-231,000-78,000─21,600─60,000-115,000=334,400 應納稅額:334,400*6%=20,064 中國: 節稅前: 每月應納稅額=(15,897-4800)*20%–1,175=1,044.4人民幣(約55,188.7887台幣) 節稅後: 將現金薪資定為每月四萬五台幣(10,219.5人民幣)、房屋費用補償一萬台幣(2,271人民 幣)、食膳和洗衣費用五千台幣(1,135.5人民幣)、返國休假旅費一萬元台幣(2,271人民 幣)每月應納稅額=(10,219.5–4800)*15%–725 = 87.925人民幣(約4,646.1837台幣) 每月應納稅額=(10,219.5–4800)*15%–725 = 87.925人民幣(約4,646.1837台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16.222

10/10 15:1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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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F3b6Ch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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