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母本為我扶養,但後來加入直傳銷

看板tax (稅板)作者 (oremi)時間18年前 (2008/05/29 22:17),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 父母本來為我扶養..快60歲了 但去年加入直傳銷有所得收入 今年還可以被我所扶養嗎? 若可以,那要準備什麼資料? 若不可以...是不是父母也要獨立報稅? 謝謝 -- 你今天心情好嗎? 你不說話,但眼底的神色已回答了一切。 那麼,就別讓自己繼續躲在心事重重的甲殼裡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72

05/29 22:24, , 1F
末滿60歲 年收77000以下可扶養 以上父母要合併報稅
05/29 22:24, 1F

05/29 23:16, , 2F
你父母傳銷所得若不高,仍可以由你扶養申報
05/29 23:1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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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77000以上或以下,並不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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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3:17, , 4F
建議你可以二種方式都試算一下,哪個有利就採哪個方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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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一方成為你的扶養人,夫妻並不須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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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 10312篇的結論是77000是未滿60歲的申報標準
05/29 23:22, 6F

10/10 15:04, , 7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5:04, 7F
文章代碼(AID): #18Fhi9g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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