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如果多繳稅,如何追回差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仔細思考努力突破)時間18年前 (2008/06/01 22:1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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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稽法第28條 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 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逾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法令錯誤繳綜所稅通常不會發生 常指的是營所稅的投資抵減等適用錯誤 計算錯誤指的是稽徵人員算錯的稅款 結論:可以打電話去國稅局問看看 (好像沒幫上什麼忙XD) ※ 引述《wellcoke ()》之銘言: : 這次在報稅的過程中 發現94 95年各有多繳稅給政府 : 請問 這樣還能申請退稅嗎?? 是否已過申請的時效性? : 錢是不多 不過 能要回來 也想試試看! : 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0.116

06/01 23:13, , 1F
應該是可行啦
06/01 23:13, 1F

06/03 23:01, , 2F
謝謝~~
06/03 23:01, 2F

10/10 14:47,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4:47, 3F
文章代碼(AID): #18Gg_uI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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