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如果多繳稅,如何追回差額?
稅稽法第28條
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
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逾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法令錯誤繳綜所稅通常不會發生 常指的是營所稅的投資抵減等適用錯誤
計算錯誤指的是稽徵人員算錯的稅款
結論:可以打電話去國稅局問看看
(好像沒幫上什麼忙XD)
※ 引述《wellcoke ()》之銘言:
: 這次在報稅的過程中 發現94 95年各有多繳稅給政府
: 請問 這樣還能申請退稅嗎?? 是否已過申請的時效性?
: 錢是不多 不過 能要回來 也想試試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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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0.11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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