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租出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奶油)時間17年前 (2008/07/06 14:5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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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了查詢 看到有一篇題問的 書局賣的契約十六條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爬文了 知道這條是合法的 只是納稅義務人變成租屋者 但還是可以報稅 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我明年五月報稅 契約的日期剛好也是到明年五月31日 之後不再承租了 是不是表示 就算之後房東收到補稅單 我也不需給他額外的費用了 因為我也不住了 還是說 房東可以走什麼法律途徑 向我求償呢 房東索收到的補稅單 上面會知道是我拿去報稅的嗎 (是不是會出現身分證字號)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52.54.111 ※ 編輯: miffy1482 來自: 123.252.54.111 (07/0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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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曰:任你跑到天涯海角.也要告到你把稅負補貼款吐出來!xd
07/06 19:09, 2F
文章代碼(AID): #18S6qUtn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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