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用住宅辦理(千分之二地價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要投保車險)時間17年前 (2008/07/12 08:3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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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這樣的: 土地所有權人是我女朋友的名字 房屋所有權人是我的名字,目前來說我們在法律上不是配偶. 那如果要辦自用住宅申請時,是我女朋友要遷戶籍入新房子? 才可以去辦自用住宅嗎?還是只要我遷入戶籍,就可以去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82.122

07/12 11:56, , 1F
你們兩誰遷入都沒用,結婚後誰遷入都可以
07/12 11:56, 1F

07/12 11:57, , 2F
因為建物所有權人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
07/12 11:57, 2F
文章代碼(AID): #18T_jUPX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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