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賦改會:遺贈稅 宜降至20%到40%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橘。Uni-Lions GO)時間17年前 (2008/08/02 02: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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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改會:遺贈稅 宜降至20%到40%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7.30 04:13 am 為建立台灣成為「私人財富管理中心」,行政院賦改會評估認為,遺產及贈與稅不宜廢稅 ,但必須大幅降稅。基於國際間廢除遺產稅的趨勢,賦改會考慮台灣遺產稅率須介於20% 到40%間,才具有租稅競爭力。 以亞洲地區為例,香港與新加坡是富人投資比重較高的地區,遺產稅均免稅,鄰近的中國 大陸也未開徵遺產稅。官員指出,新加坡今年2月宣布取消最高10%的遺產稅,目的就在展 現成為亞洲財富管理中心的企圖。賦改會認為,台灣要成為私人財富管理中心,遺產稅改 革具有急迫性。 遺產及贈與稅收一年約300億元,根據賦改會規劃,遺贈稅的降稅財源來自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租稅獎勵屆滿將釋出約1,500億元稅收,因此遺產稅率調降幅度,仍需取決於所得稅 降幅而定。據估計,遺產稅率調降為40%時,稅收損失達120億元;若降至20%,稅收損失 恐逾200億元。 賦改會已委請學者研究遺贈稅率的最適稅率,與調降遺贈稅後的國際資金回流狀態。現行 遺贈稅最高稅率50%,確定將調降至40%以下;備受關切的遺產稅免稅額,則可能配合馬蕭 政見自779萬元一舉拉高為2,600萬元,以擴大中產階級的免稅範圍。 不過,前財政部長何志欽考量中產階級生前移轉財富需求,設計「免稅額提前生前使用」 的彈性減免機制,因會增加稅務行政處理成本,賦改會傾向暫踩煞車。 簡單來說,遺產稅免稅額生前提前使用,是指納稅人不必等到身後計算遺產稅時,才能使 用免稅額扣除遺產稅。生前如有移轉財產需要者,均可要求提前使用遺產稅免稅額,使生 前移轉財產行為享有免稅待遇。 舉例來說,甲名下有一幢價值2,000萬元的房地產準備贈與給獨子,假設遺產稅免稅額是 2,600萬元,甲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提前使用其中的2,000萬元,即可將房地產免稅贈與給獨 子,但甲的遺產稅免稅額就只剩600萬元額度。 免稅額生前使用不但具有節省財產移轉的贈與稅負效果,也可縮短兩代之間財產移轉的時 間成本。賦改會初步考慮不提供遺產稅免稅額生前使用的機制,對中產階級明顯不利。 【2008/07/30 經濟日報】 http://www.udn.com/2008/7/30/NEWS/FINANCE/FIN10/4447971.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0.153
文章代碼(AID): #18arDVP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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