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賃所得由共有持分人收取,本人未分配?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8/26 13:42),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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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桃園的老家 (樓上爸媽自住, 我有持分) 樓下租給別人開店 最近收到補税通知 說我漏報租賃所得 問題是 房租都是我爸在收的 我根本一毛錢也沒拿到 也就是我根本沒有這筆收入 卻要繳稅 這種情況 要用什麼理由申訴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77.49

08/26 13:48, , 1F
你申報綜所稅時, 有把父親列為受扶養親屬嗎?
08/26 13:48, 1F

08/26 14:13, , 2F
沒有 因為父親有收房租和銀行利息 算是有收入的人 不能報
08/26 14:13, 2F

08/26 15:02, , 3F
你只有部分的持分嗎 你需要有分管契約證明租金收入歸你
08/26 15:02, 3F

08/26 15:02, , 4F
父親
08/26 15:02, 4F

08/26 17:53, , 5F
出租人不一定是所有權人 提起復查,寫該屋是由你父親出租
08/26 17:53, 5F

08/26 17:53, , 6F
,請向他發單補徵綜所稅
08/26 17:53, 6F

08/26 19:56, , 7F
先打電話向承辦人員解釋情形..詢問應附何種證明文件
08/26 19:56, 7F

08/26 19:57, , 8F
通常第一階段是先向原開單單位申請"更正"即可
08/26 19:57, 8F

09/02 19:27, , 9F
原來可以使用分管契約證明..M起來給他人參考.
09/02 19:27, 9F
文章代碼(AID): #18ivV7c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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