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自用住宅稅率」適用於贈與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Epochmail)時間17年前 (2009/04/21 17: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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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贈與」時,關於「自用住宅稅率」認定的問題 我看到許多稅捐機關網站上都有說明: 「土地贈與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大意是說「贈與移轉」並非「出售」,因此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但是常常在後面又有但書: 「縱然國稅局以二親等間土地買賣,未能提示支付價款證明, 而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並不會影響其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繳交土地增值稅的適用。 」 請問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是說: 假設我的移轉是屬於二親等間的買賣 但是因為沒有即時提出買賣價金款項的證明 以致於被認為非屬「買賣」而是「贈與」 這樣子我就必須繳交贈與稅,但是其「土地增值稅」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那麼 如果一開始我就是以「贈與」的方式移轉 還有辦法適用於10%的自用住宅稅率嗎?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 編輯: EpochMail 來自: 61.62.5.80 (04/21 20:50) ※ 編輯: EpochMail 來自: 61.62.5.80 (04/21 20:52) ※ 編輯: EpochMail 來自: 61.64.142.170 (04/22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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