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妹妹去年9月開始工作就不能扶養了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阿譽)時間17年前 (2009/05/10 17:3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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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剛剛爬到這篇文章,我和原PO的情況一樣, 我之前是給我哥哥扶養,去年上半年仍是學生, 十一月中之後才工作,這邊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去年我的收入是十一萬多,上網查了一下,每個人至少有 "基本扣除額(73000)"+"薪資扣除額(100000)" = 17萬3千, 如果我自己獨自去報,那結果會是負的,當然我就不用繳稅, 那我可以給我哥哥扶養可以嘛?(出示我上半年仍是學生的證明) 我想說這樣我負的部分可以給我哥...還是說這樣是不行的??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45.74 ※ 編輯: llama 來自: 118.166.245.74 (05/10 17:36)

05/10 18:17, , 1F
ok的
05/10 18:17, 1F

05/10 18:18, , 2F
不過要確定你的收入都是薪資收入唷...^^
05/10 18:18, 2F

05/10 20:13, , 3F
非常感謝:)
05/10 20:13, 3F
文章代碼(AID): #1A1f_SN2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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