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母親與子女扶養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臭男生)時間17年前 (2009/05/10 2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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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acus0401 (ptt棒啦)》之銘言: : 請教一個問題 : 父母親合計收入只有16萬(其中父親收入有11萬) : 而我本身28歲是半工半讀(身份為一般生之研究生)收入有45萬 : 今若我撫養父母親,是不划算的,因為只能扣除15.4萬(少於16萬)而已 : 但是否可以因我是學生,所以由父母親來撫養我呢? : 因為若可以的話這是最划算的呀 : 原本自己申報(45-7.7-10-7.3)*6%=12000 : 但父母親撫養我(45+16-15.4-14.6-10-7.7)*6=7980 : 所以我的問題很清楚,我能不能給父母親撫養呢? 可以, 相關規定如下: 子女未滿20歲者〔民國78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縱有所得,亦不得單獨申報,但已婚 者除外〕,或年滿20歲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須 附在學證明或醫師證明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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