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母分居.可否報扶養親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臭男生)時間17年前 (2009/05/12 12: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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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hen (遇到自以為是的神經病= =)》之銘言: : 因這問題有點複雜,爬文後發現沒有看到類似問題 : 前提: : 1.父母分居但未離婚;小弟跟母親一起住,我與大弟跟父親一起住 : 2.母親未滿60歲且有謀生能力,有收入,自行申報繳納的稅額約5000左右 : 母親有報扶養小弟。 : 3.父親超過60歲無工作,但父親有收入:利息所得2萬左右;房租約5萬 : 4.大弟超過20歲97年度剛好大學畢業,目前當兵中 : 請問 : 這種情況下 : Q1我是否可報扶養父親? 可以 : Q2若是報扶養父親,是否可同時報扶養大弟? 可以 : Q3是否會影響母親報稅? (分居夫妻好像還是要合併所得報稅?) 不會 夫妻得分開申報之例外情況如下: 〈一〉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者,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以97年度所得稅為例,在97年度中 結婚或離婚,可以選擇採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 〈二〉夫或妻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可由子女申報扶養,此時夫妻可以一方 單獨申報,另一方列報為他戶受扶養親屬,或夫妻雙方列為不同申報戶的受扶養親屬。 〈三〉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子女之配偶有所得時,可以單 獨申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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