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報扶養需要戶籍在一起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analog)時間17年前 (2009/05/15 01:0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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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過文章也看過置底 但沒有找到很明確的答案... 想請問,如果要扶養直系血親(父母) 一定要戶籍在同一個地方嗎? 因為爸爸的戶籍跟其他人在不同地方 之前媽媽是說不能報扶養爸爸 (戶口名簿上沒有爸爸) 但是又有朋友跟他媽媽戶籍不在同一處,一直都可以扶養 如果直系血親不需戶籍同一處即可扶養 那前幾年的報的就需要更正(變成可以退稅哩) 但是去看了國稅局的報稅更正書 裡面又說要附戶口名簿(謄本?)?? 不知道關於這一點,有沒有人知道比較確實的答案呢? 又,如果要更正前兩年的報稅 除了增列扶養人姓名等資料 如果那個人該年度有所得(即便沒有超過薪資扣除額),也是要找出來資料加填進去? 或者就讓國稅局去查去檢核就可以了呀?(可以這樣偷懶嗎? XD) 先謝謝知道的人的回答囉 ※ 編輯: tafta 來自: 114.42.192.72 (05/15 01:02)

05/15 14:18, , 1F
跟戶籍沒關係,戶口名簿要證明的是你們的父子關係。
05/15 14:18, 1F

05/15 14:19, , 2F
所以附你的身分證影本亦可證明。
05/15 14:1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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