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報扶養需要戶籍在一起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臭男生)時間17年前 (2009/05/15 10: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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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ahl (黑暗中跳舞~)》之銘言: : ※ 引述《tafta (analog)》之銘言: : : 想請問,如果要扶養直系血親(父母) : : 一定要戶籍在同一個地方嗎? : : 因為爸爸的戶籍跟其他人在不同地方 : : 之前媽媽是說不能報扶養爸爸 : : (戶口名簿上沒有爸爸) : 可以扶養... : : 但是又有朋友跟他媽媽戶籍不在同一處,一直都可以扶養 : : 如果直系血親不需戶籍同一處即可扶養 : : 那前幾年的報的就需要更正(變成可以退稅哩) : 幾年前的應該已經不受理了.. : 都已經核定了.. 五年內的都可以向國稅局申請更正申報後退稅喔 就好像國稅局也可以向逃稅或未申報的人追繳是一樣的 建議你先打電話去國稅局詢問 : : 但是去看了國稅局的報稅更正書 : : 裡面又說要附戶口名簿(謄本?)?? : : 不知道關於這一點,有沒有人知道比較確實的答案呢? : : 又,如果要更正前兩年的報稅 : : 除了增列扶養人姓名等資料 : : 如果那個人該年度有所得(即便沒有超過薪資扣除額),也是要找出來資料加填進去? : : 或者就讓國稅局去查去檢核就可以了呀?(可以這樣偷懶嗎? XD) : : 先謝謝知道的人的回答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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