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中大量發票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超越自己)時間17年前 (2009/05/19 00:4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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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tyboy101 (陽光)》之銘言: : 請問這裡的稅務高手。 : 家父日前在某停車場工作、該停車場有自動繳費及發票機器 : 因為他身兼打掃的工作,會到處走動打掃。 : 他會把別人丟掉或是不要的發票收集起來。 : 加上他有撿回收品的習慣,所以常會在垃圾桶也撿到不少張的發票。 : 然後拿回家對獎兌換。 : 之後中的錢..偶爾運氣不錯蠻多200元及1000元幾張不等,偶爾中過一張10000元 : 去年整年度中約二萬元左右吧,幾乎都是由家母名字領獎。當然偶爾也由我們領獎 : 現在那公司據說接到國稅的函,要求解釋為何同一人領獎這麼高?? : 之類的函,實際內容不是很清楚。負責人沒有說明白。 : 問題來了 : 現在這樣須要付什麼稅嗎?或是會有什麼問題嗎? : 因為不曉得負責人要怎麼回答國稅局,因為當初我父親是被惡意開除, : 所以不曉得負責人會怎樣說?說法是否會對家父不利? : 加上現在家母也是會去撿回收品的習慣,當然還是會繼續撿到發票。 : 這樣後續會有怎樣的問題嗎? : 之後要如何回答呢?照實回答即可嗎? : 謝謝這裡的達人幫忙回答! 推 smartlai:照實講沒啥大問題,撿不要的發票對獎不違法 05/18 18:35 → garnett5414:去函詢問為何一個人不能中這麼多獎?? 05/18 18:56 推 KennyH:怎麼有種歡樂的感覺~~~ XD 05/18 20:34 推 wrecked:例行性的詢問而已 沒什麼 05/18 21:08 ----------------------------------------------------------------- 首先,同意版大的說法:照實講沒啥大問題,撿不要的發票對獎不違法! 其次,問題在於原po有否照實講? 統一發票每張共有8位數編號,每一期原則上開出3組中獎號碼,其中第6獎必須對中 末3碼,獎金200元,第5獎必須對中末4碼,獎金1000元。亦即統一發票的中獎率粗估 只有千分之0.003,夠低的中獎率吧! 實務上,除非天生具有偏財運,否則不太可能憑藉地上檢拾的發票就連續對中大獎。 因此,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憑著一股傻勁,查獲若干冒領獎金的案件,例如: 20080713國稅局:冒領發票獎金 小心觸犯刑責 【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三日電)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消費 者購買貨物或勞務時索取統一發票,財政部訂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但如以不正當方法 套取或冒領獎金者,除追回其獎金外,主管稽徵機關在取得不法事證後,可移送司法機 關究責。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或其所僱用員工如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立發票未交付 買受人,卻將發票占為己有,意圖冒領中獎獎金,或銷貨時不開立發票,而在事後卻開 立大量無交易事實小額發票,藉以增加中獎機會,或以偽造、變造發票詐領獎金,如經 查證屬實,除追回冒領的獎金,另外,視情節輕重,依刑法第201 條、 215條、 216條 、 335條、 339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7/13/2008 2:50:27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13/n2189762.htm 此外還有許多新聞報導,一些利用套取發票,詐領獎金的查獲案例所在多有。 【冒領發票獎金小心觸犯刑責】 http://english.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1606&ctNode=10912 ---------------------------------------------------------------------------- 【冒領發票獎金小心觸犯刑責】 http://english.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9881&ctNode=11572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依規定交付買受人,如據為己有冒領獎金小心觸法。】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44587&ctNode=407 【國稅局:冒領發票獎金 小心觸犯刑責】 2008-07-13 13:34:46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08年 7月13日電 http://news.pchome.com.tw/finance/cna_business/20080713/index -12159272863873922003.html ...................... ===================== 最近幾年,財政部發現從中、南部開始,有幾股冒領退稅集團,假借人頭,向國稅局 詐領統一發票中獎金,因此對於核銷發現有異常情況,就應該馬上去調查、補稅等。 針對領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異常案件,財政部均將逐一發交各地區國稅局調查,因此, 倘若認為顯遭犯罪集團利用做為人頭的話,最好在未經調查前,主動向國稅局說明, 並繳回原領取之獎金,國稅局均會本諸愛心辦稅的原則,從寬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6

05/19 16:48, , 1F
該推這句『憑著一股傻勁』XD
05/19 16:4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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