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政府死要錢,更勝地下 …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明)時間16年前 (2009/11/25 16:03),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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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以下網頁 http://www.nownews.com/2009/11/25/142-2537409.htm 作者:橘香 藝人賀一航因其工作室拖欠營所稅款,遭台北行政執行處核發執行命令給中天、年代、八大、三立等媒體,要求扣押賀每月薪資。執行處上月也發執行命令給三立等媒體追稅,各台為了怕麻煩,紛紛暫停賀一航的通告,他抱怨:「此舉等於斷我生路!」 據媒體報導,賀一航欠繳的本稅只有近200萬,是歷年來拖欠的利息加上滯納金才會累積到600多萬,政府對於欠稅民眾不曾認真瞭解其欠稅原因,並加以輔導,就逕自予以三倍重罰,還要求扣押賀一航的每月薪資和所有通告費,等於斷絕其所有收入,嚴重妨礙了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須者,不得為強制執行」。連卡奴欠債,需強制扣押其薪資,都有「最高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的限制,就是為了保障人民最基礎的生存權,也是讓債務人有能力持續償還債務的合法規定。 近日聯合報推出的「民怨大家談」,引起行政院長吳敦義的高度重視,指示行政院跨部會議立即會商處理。其中「對百姓嚴加追稅」這一項也列入內政部需緊急處理與回應的項目中。 筆者認為: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政府也應該遵循合法的管道徵稅,政府不應舉著「豐實國庫」的大旗,向人民強取豪奪。連歷史上戰亂頻仍的滿清末年,在徵納稅收協助軍餉時,都還懂得注意「不擾民」的原則,維持農耕與養蠶業的正常運作,人民才有能力納稅。生於今日「民主法治社會」的我們,卻要面對向人民要錢比地下錢莊更兇狠的政府,怎不令人欷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2.9 ※ 編輯: rightfulness 來自: 114.44.12.9 (11/25 16:10)

11/25 17:45, , 1F
欠稅兩百萬為什麼沒繳納呢?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申請復查、訴
11/25 17:45, 1F

11/25 21:33, , 2F
本稅滯納金利息等,若不服,可以依法提起救濟 另外,此文應
11/25 21:33, 2F

11/25 21:33, , 3F
受到新聞記者影響 以為真的是查扣其"全部薪資 通告費"
11/25 21:33, 3F

11/25 21:34, , 4F
其實,依行政執行法26條有準用強制執行法122條,實務上也是
11/25 21:34, 4F

11/25 21:35, , 5F
跟民事強執一樣,對薪資只按月查扣1/3 記者不訪問過徵納雙
11/25 21:35, 5F

11/25 21:35, , 6F
方就寫這新聞,滿糟糕的。
11/25 21:35, 6F

11/25 22:04, , 7F
記者只會譁眾取寵而以
11/25 22:04, 7F

11/27 01:30, , 8F
他有什麼好同情?從2000年起,有錢的時候不繳,沒錢才哭
11/27 01:30, 8F

11/27 01:31, , 9F
政府有很多欺負小老百姓(中產階級的政策沒錯),但他這
11/27 01:31, 9F

11/27 01:32, , 10F
個例子絕不包含在內....
11/27 01:32, 10F
文章代碼(AID): #1B3EJHZ0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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