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夫妻所得採合併計算稅額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努力~)時間16年前 (2010/05/03 2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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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key34 (家有寶貝。蜜袋鼯。)》之銘言: : 非常謝謝大大的回答 : 已解惑了我不少心中大石^^ : 但還有一點點小疑問想再次請教嘍 : ※ 引述《longloveyu (yu)》之銘言: : : Q1 夫妻合併報稅時只有先生可以扶養親屬(他的父、母),而我就不能再把我的父母 : : 給扶養進來? : A:可以,你的阿公阿嬤外公外婆曾祖父母都可以。 : 但前提是 無其他人"共同撫養"。 : 但我在98年1月~5月有工作,之後離職到11月開始上班到今年3月 : 這樣也能把我自己的父母一起扶養進來嘍(他們皆無謀生能力)? :    在扶養親屬欄中直接填上雙方父母的名字身份證資料即可嗎? YES : : Q2 列舉扣除時在"人身保險費-非健保之保費"這項系統所帶出的實際發生金額加總 : : 和自己收到保險公司寄來的實際發生金額加總後不符合,這時候該以哪個為準呢? : A:以保險公司為主,但會發生實際金額不符係因為已超過可申報的24000。 : 舉例(我今天才去國稅局申請所得扣除清單) : 繳(計)費金額 被保險人 保險種類 收款單位 : 1. 19030 longloveyu 非健保 富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2, 2594 longloveyu 非健保 xxxxx工會 : 3. 24000 longloveyu 非健保 遠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 其實第3項"遠x人壽保險"我實際繳了42223元,但國稅局申請清單卻只列24000 : 為什麼?因為最多只能申報24000呀XD.. : 然後因為1、2項都未達24000,所以據實列出~ : 當然,1~3項,其實就算我全部Keyin,最後帶出可除額還是24000元!! : 所以不管以哪個為準,最後結果都是一樣的! :    想省麻煩就以國稅局為主,因為數字相符就不用再寄正本收據~ : : Q3 點選"醫藥及生育費"時,在姓名的地方只有顯示先生的名字可以選擇,為什麼? : :   98年度先生所發生的費用為$4240,我自己則是$480 : :   是只能列舉先生一個人的還是夫妻兩人加起來的總額去填寫實際發生金額? : 同一申報戶,都以"納稅義務人"的名字為代表 : 意思就是底下的配偶、被撫養親屬及自己的醫用加總後key入金額就可以了 :    這樣的話就是還要再把公公、婆婆、我的爸爸、媽媽在98年度發生的所有醫藥 : 收據金額全部加加進去就是實際發生金額嘍?! YES : : Q4 點選"對機關或團體之捐贈(捐贈現金)時,也是一樣只有先生的名字可以選 : :   假設98年度我也有捐贈的收據,可以和先生的一起加進去嗎? 同Q3的作法 : 今年我報稅未列舉此項,但我想同Q3。 : : Q5 住宅火災保險和屋主綜合保險能列舉報稅嗎?(因為沒收到銀行寄來的申報 : : 所得稅憑證) : 推ideekao:Q5在 FAQ 10裡面有答案 不能 : : Q6 稅額試算後綜合所得淨額X稅率6%,這個6%是對我們最有利的稅率不用再做 : : 更改了嗎? : :   : @.@ 6%就是政府規定的稅率......不能改 : Q7 因家中無印表機,我能在上傳並繳稅成功後不列印任何收執聯出來 :   直接把所有列舉證明的正本親自拿去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繳交嗎 :   還是就算親自拿去國稅局也一定要有那張"收執聯"才可以? : 再次感謝!! 用寫的也可以,記得資料要完整。建議還是用印的,方便又不會出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85.82
文章代碼(AID): #1BtioQ3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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